從採購方角度,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25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4%(同業樣本數 196021 家),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尚未載有登記負責人資料,簽約前建議另行核對代表權文件。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廢止」,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依電信法及第二類電信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凡租用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或無電信機線及網路設備,經營語音單純轉售服務、網路電話服務、批發轉售服務(如門號、電話卡、公用電話等)、公司內部網路通信服務、語音會議服務、網際網路接取服務、頻寬轉售服務、存轉網路服務(如傳真存轉、交易服務、數據網路服務)、存取網路服務(如電話秘書、線上資訊接取、電子佈告欄、電子資料交換、統合訊息服務、電子文件服務、語音訊息、語音信箱服務)、視訊會議服務、數據交換通信服務【如X.25分封交換、數據通信(Frame Relay)、寬頻數據交換通信(ATM)】、付費語音資訊服務、行動轉售服務、行動轉售及加值服務、或其他電信服務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13001299|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市西區|資訊軟體服務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5,000 萬元|營運 25 年|負責人:未載|狀態:廢止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13001299,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廢止」,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25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5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4%(同業樣本數 196021 家)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資訊軟體服務業、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中華全民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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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