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20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同業樣本數 953 家),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李懿嵐」,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依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規定,經營建築物管理維護業務,包括:<br> 一、公寓大廈一般事務管理服務事項;<br> 二、建築物及基地之維護及修繕事項;<br> 三、建築物附屬設施設備之檢查及修護事項;<br> 四、公寓大廈之清潔及環境衛生之維持事項;<br> 五、公寓大廈及其週圍環境安全防災管理維護事項。<br>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
提供住宅別墅、企業總部、公共綠地之庭園造景設計、植栽護理、樹木修剪及除草等綠化環境管理工程服務。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經營下列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一、滅火設備(1.滅火器、消防砂2.室內消防栓3.室外消防栓4.自動撒水設備5.自動水霧滅火設備6.自動泡沫滅火設備7.自動二氧化碳滅火設備8.海龍(鹵化烷)滅火設備9.自動乾粉滅火設備10.固定、半固定滅火系統)。二、警報設備(1.火警自動警報設備2.手動報警設備3.緊急廣播設備4.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三、避難逃生設備(1.標示設備: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標)及嚴禁煙火標誌2.避難器具:指滑台、避難梯、避難橋、救助袋、緩降機、避難繩索、滑杆等)。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指送水口、六十三公厘出水口、排煙設備、緊急電源插座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依消防法規之規定,從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行業。
從事提供車輛停泊之場所,以計時、計次、計日或訂約方式收取租金之行業。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從事茶葉批發之行業。但茶飲料製品批發應歸入F102040(飲料批發業) 細類。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28494671|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新莊區|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0 萬元|營運 20 年|負責人:李懿嵐|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28494671,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20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同業樣本數 953 家)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管理顧問業。
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李懿嵐」,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冠綸公寓大廈管理維護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