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漁夫才哥企業社已登記營運 11 年,資本規模方面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7%(同業樣本數 274197 家),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漁夫才哥企業社」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王才銘」,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從事生鮮或未調理之冷凍水產品零售之行業。
從事以穀類細粉揉成粉坯,經人工或機器擠軋、拉漏等操作,製成生、熟麵條、粉條食品之行業。如麵條、米粉、冬粉、通心粉、速食米粉、速食麵條、粉條等之製造。
※營業場所僅限地面一層。 ※營業項目: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從事食品製造業,請檢附廢水產生量相關資料至環保局送審,(如設計或實際最大日廢水量為20公噸以上者,須向環保機關提送水污染防治計畫並受列管)核可後始得營業。 ※如設置招牌或豎立廣告物請依規定提出申請。 ※應遵守土地分區、建築使用、行業管理等法令規定,如有違法者,可依行政罰法規定從一重處罰。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請另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環保、衛生、消防等)。 ※登記後之實際經營行為有違反應遵守其他相關法令規定(如建築、土地使用分區、環保、衛生、消防等),經勒令歇業處分後,將廢止其商業登記。 ※依商業登記法第30條規定,申請登記事項有虛偽情事者,其商業負責人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經衛生福利部公告類別及規模之食品業者,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3項規定,向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之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申請登錄,始得營業。
漁夫才哥企業社|統編 40809514|獨資|澎湖縣湖西鄉|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 萬元|營運 11 年|負責人:王才銘|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漁夫才哥企業社統一編號為 40809514,屬於商業登記單位(組織型態:獨資)。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漁夫才哥企業社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漁夫才哥企業社至今已營運 11 年。
漁夫才哥企業社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7%(同業樣本數 274197 家)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漁夫才哥企業社主要經營項目包含: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水產品零售業、麵條、粉條類食品製造業。
漁夫才哥企業社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王才銘」,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