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速了解這家公司的「資歷」嗎?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經在市場上耕耘 8 個年頭。至於規模,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84%(同業樣本數 12095 家)。
【採購合規檢核】共 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關項目如下: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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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解散」,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收買金融機構因辦理法定業務對第三人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並以自己名義行使請求權或再行讓售他人之業務;接受強制執行機關之委託及監督,依強制執行法辦理金融機構聲請之強制執行事件業務。
接受金融機構之委託,對其因辦理法定業務所發生之金錢債權及附隨之擔保物權,依債權性質辦理公平市價之評定或評定後之拍賣業務。
從事 H101 至 HZ06 小類以外之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配合金融機構及履約相關條件,並與銀行合作,取得信用卡特約商店資格,提供電子商務(含行動商務)買賣雙方收付擔保之中介機制之行業。
從事提供穿戴式或行動式實境體感設備,於專屬場域內以網路連線方式或非連線方式供不特定人進行育樂、商業應用或展示等實境體驗活動之營利事業。但從事電子遊戲場業務應歸入J701010 (電子遊戲場業)細類;從事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務應歸入JI01010(互動式情境體驗服務業)細類。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42811993)為登記於高雄市苓雅區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相關業務,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00 萬元,設立至今已營運 8 年。政府登記狀態為「解散」。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42811993,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解散」,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8 年。
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84%(同業樣本數 12095 家)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金融機構金錢債權收買業務、辦理金融機構金錢債權之評價或拍賣業務、其他金融、保險及不動產業。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陽光區塊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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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