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57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資本規模方面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8%(同業樣本數 19832 家),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許智樂」,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件製造之行業。包括汽車製造業、汽車零件製造業。
從事汽車批發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從事汽車零售之行業。包括客運汽車、公共汽車、救護車、消防車、電動車等。
從事機械設備製造業務之行業,機械設備包括鍋爐及原動機(引擎、內燃機、渦輪機等);農業及園藝機械;金屬加工用機械(如金屬切削工具機、金屬成型工具機等);專用生產機械(如紡織及成衣機械、食品飲料機械、化工機械、 塑膠橡膠機械、造紙機械、印刷機械、木工機械、包裝機械等)、建築機械、礦業機械、輸送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半導體製造設備等。但不包括電腦、通信、視聽電子、電力機械器材及設備之製造及修配。
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從事以初生鋁或再生鋁加入合金原料鑄造成型元件之行業。
從事各種金屬手工具製造修配之行業。
從事模具鐫刻、修改、翻製之行業。
從事各種模具批發之行業。
從事JA01010 至JA01040 細類外其他汽車服務業,如汽車清洗、裝潢、代客申請汽車檢驗業務等行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汽、機車零件、配備、用品零售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商業買賣居間仲介、特定商品代理媒合、促成商務合約簽署並收取服務佣金之專業商務仲介業別(排除不動產仲介)。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44520211|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市中壢區|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79,055 萬元|營運 57 年|負責人:許智樂|狀態: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44520211,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57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790,547,77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8%(同業樣本數 19832 家)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汽車批發業、汽車零售業。
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許智樂」,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福特六和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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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