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三采通訊行成立至今已營運 9 年。就資本規模而言,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8%(同業樣本數 21303 家)。
準備和 三采通訊行 談合作或下單嗎?先看看這份採購前檢核清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紀昇佑」,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歇業」,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銷售個人桌上型電腦、商務筆記型電腦、辦公室影印印表機、碎紙機及相關 3C 週邊耗材之零售與基礎維修服務。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批發之行業。
從事科學、工業及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零售之行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裝設工程及維護業務。
非屬電信工程業施工範疇之簡易電信設備安裝工程業,如電話、電報線路裝設工程,通信數位網路系統安裝、維護。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交易對象摘要】三采通訊行(統編 72315134)登記於台中市西屯區,組織型態為獨資,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 萬元。所營事業以電信器材批發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歇業。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三采通訊行的統一編號為 72315134,登記類別為商業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獨資」。
三采通訊行登記狀態顯示為「歇業」,屬於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前務必再次確認。
三采通訊行於 2017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9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三采通訊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8%(同業樣本數 21303 家)
三采通訊行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電信器材批發業、電信器材零售業、電信業務門號代辦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三采通訊行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紀昇佑」。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三采通訊行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