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大欣通訊行成立至今已營運 4 年。就資本規模而言,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5%(同業樣本數 21303 家)。
準備和 大欣通訊行 談合作或下單嗎?先看看這份採購前檢核清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游岑心」,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經營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清潔雜貨、塑膠製品及美妝文具之綜合零售業務,多為社區型生活百貨或大型量販通路。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專營各款式公路車、登山車、折疊車及兒童腳踏車,並包含車架、輪組、煞車等升級零件之零售與專業維修調校。
銷售個人桌上型電腦、商務筆記型電腦、辦公室影印印表機、碎紙機及相關 3C 週邊耗材之零售與基礎維修服務。
依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經營醫療器材零售、其醫療器材租賃及維修業務之行業。其產品包括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品項。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交易對象摘要】大欣通訊行(統編 91333371)登記於宜蘭縣員山鄉,組織型態為獨資,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50 萬元。所營事業以電信器材批發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核准設立。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大欣通訊行的統一編號為 91333371,登記類別為商業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獨資」。
大欣通訊行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大欣通訊行於 2022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4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大欣通訊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5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95%(同業樣本數 21303 家)
大欣通訊行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電信器材批發業、資訊軟體批發業、電子材料批發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大欣通訊行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游岑心」。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大欣通訊行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