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3 年|【分類】一般經營期|【資本】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9%(同業樣本數 16644 家)
根據 秉旭能源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王鼎翔」,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規定,設置利用再生能源之自用發電設備,其裝置容量未達2,000瓩者,並將其所生電能躉售予公用售電業。
從事熱能製造分配之行業。包括地熱能供應、蒸氣供應、太陽能供應、熱水供應、冰水供應、冷暖氣供應。
指承裝電業供電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裝設維修工程之行業。
電纜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各式機械安裝、修理、維護之行業。
從事電力設備檢驗維護工程之行業。
從事太陽熱能設備之規劃、設計、安裝、施工及維護之行業。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從事機械及其零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批發之行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從事各種化學電池、標準電池、蓄電池零售之行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如電子管、 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零售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對農、林、漁、牧、工、礦、商、服務事業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貿易公司、文化事業公司、興建住宅、商業大樓公司、遊憩事業及觀光飯店對各種事業之投資。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電焊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防蝕、防銹材料加以施塗業務。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簡單來說,秉旭能源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屏東縣屏東市登記的有限公司,主要在做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這塊,已經營運 3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王鼎翔。
秉旭能源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94050903,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有限公司」。
秉旭能源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秉旭能源有限公司於 2023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3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秉旭能源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 元,資本額高於同業約 19%(同業樣本數 16644 家)
秉旭能源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熱能供應業、電器承裝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秉旭能源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王鼎翔」。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秉旭能源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