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2 年|【分類】新創生力軍|【資本】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 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鄭以琳」,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冷凍冷藏倉庫等行業。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從事花藝設計、技術顧問之行業。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主辦各類型商業演唱會、音樂祭、舞台劇演出、並包含演藝人員調度、舞台燈光音響硬體工程統籌之行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從事聲音?製及音?發?之?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製服務,亦歸入本?。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範疇涵蓋上述未明確歸類之新興休閒體驗、桌遊推廣、密室設計等創新商務娛樂服務。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提供一站式婚禮策劃、文定迎娶儀式引導、婚宴現場主持、會場花藝佈置及喜慶活動統籌之整合性顧問服務。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簡單來說,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 是一家在台南市安南區登記的獨資,主要在做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這塊,已經營運 2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3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鄭以琳。
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的統一編號為 00271169,登記類別為商業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獨資」。
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於 2024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2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新創生力軍」。
就資本規模而言,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3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倉儲業、其他顧問服務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鄭以琳」。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匠朵創意藝術工作室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