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18 年|【分類】在地資深企業|【資本】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根據 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許詩彥」,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經營具備大型機械遊樂設施(如雲霄飛車、摩天輪)之主題樂園、大型森林遊樂區及水上世界之行業。
提供大眾進行室內或戶外特定體育休閒、博弈娛樂、密室逃脫、親子互動體驗等實體休閒娛樂場館之經營。
依據地方自治條例,提供特定電腦資訊設備供顧客進行網路連線遊戲、電競娛樂、數據檢索之實體資訊休閒場所(俗稱網咖)。
⚠️ 採購備忘:本產業屬地方政府特定列管行業,採購與合作時請確認該公司是否具備特定目的事業登記證與消防安檢合格證明。
範疇涵蓋上述未明確歸類之新興休閒體驗、桌遊推廣、密室設計等創新商務娛樂服務。
依高爾夫球場管理規則之規定,經營設有發球台、球道及果嶺之五個洞以上之高爾夫球場者。
經營羽球場、籃球館、民營健身房、瑜珈有氧教室、高爾夫球練習場及游泳池等供大眾鍛鍊身體之專用運動空間。
提供商務旅客或觀光客短期住宿、休憩之一般飯店、商務旅館。排除民宿與五星級國際觀光旅館。
⚠️ 採購備忘: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國內外登山及探險活動之整體規劃顧問及其相關之資訊諮詢等業務。
從事商業買賣居間仲介、特定商品代理媒合、促成商務合約簽署並收取服務佣金之專業商務仲介業別(排除不動產仲介)。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簡單來說,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嘉義市西區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做投資顧問業這塊,已經營運 18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30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許詩彥。
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24200767,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8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18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3,00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投資顧問業、管理顧問業、藝術品諮詢顧問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許詩彥」。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本產業屬地方政府特定列管行業,採購與合作時請確認該公司是否具備特定目的事業登記證與消防安檢合格證明。 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大三通休閒事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