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22 年|【分類】在地資深企業|【資本】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根據 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尚未載有登記負責人資料,簽約前建議另行核對代表權文件。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解散」,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從事 IZ01 至 IZ18 小類外其他工商服務之行業。如積體電路卡(即IC卡)之代售。
從事商業買賣居間仲介、特定商品代理媒合、促成商務合約簽署並收取服務佣金之專業商務仲介業別(排除不動產仲介)。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之行業。包括平板玻璃及其製品製造業、玻璃容器製造業、玻璃纖維製品製造業、其他玻璃及玻璃製品製造業。科學及工業用玻璃器皿及玻璃熟料之製造亦歸入本類。光學玻璃製品製造應歸入 CE01(光學及精密器械製造業)小類之適當細類。
F107010 至F1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批發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銷售個人桌上型電腦、商務筆記型電腦、辦公室影印印表機、碎紙機及相關 3C 週邊耗材之零售與基礎維修服務。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簡單來說,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台中市西區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做未分類其他服務業這塊,已經營運 22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0 萬元。
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27498761,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解散」,屬於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前務必再次確認。
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2004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22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未分類其他服務業、其他工商服務業、仲介服務業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有熊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