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速了解這家公司的「資歷」嗎?良淨企業有限公司已經在市場上耕耘 19 個年頭,算是「在地資深企業」。至於規模,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採購合規檢核】共 良淨企業有限公司 相關項目如下: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許植翔」,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子設備、照明設備、電力設備、家電用品及器材等。
從事各種電器用品及器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提供家庭日常用品、食品分部門零售,而以生鮮及組合料理 食品為主之行業。如於現場附設小規模餐飲服務亦屬之。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從事各種水器材料如水龍頭、水管批發之行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各種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清洗、維修、保養之行業。
在同一場所從事多種商品分部門零售之百貨公司。
從事布疋、成衣、鞋、帽、傘、皮包、手提袋、皮箱及服飾配件等批發之行業。拉鍊、線類、鈕扣、縫紉用品、雨衣、紙尿褲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家庭電器以外之電力電子設備及器材批發之行業。如電子管、半導體、光電材料及元件、被動電子元件等電子零組件批發之行業。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
良淨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28585742)為登記於台中市南區之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飲料製造業相關業務,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400 萬元,設立至今已營運 19 年。現任負責人/代表人為 許植翔。政府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良淨企業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28585742,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良淨企業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良淨企業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19 年,可歸類為「在地資深企業」。
良淨企業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4,00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良淨企業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飲料製造業、一般廣告服務業、電器零售業。
良淨企業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許植翔」,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醫療院所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開業執照,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良淨企業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