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安宏道安有限公司已登記營運 11 年,資本規模方面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安宏道安有限公司」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尚未載有登記負責人資料,簽約前建議另行核對代表權文件。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解散 (110年12月10日 經授中字 第11033768770號)」,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交通號誌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各種照明設備之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化學、科學及醫療儀器、儀表、防盜、閉路監視系統安裝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道路標示工程及交通安全標示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從事 E101011 至 EZ15010 細類外其他工程之行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從事汽油、柴油以外石油製品零售之行業(包括煤油、輕油、航空燃油、液化石油氣、燃料油、機油、潤滑油等)。
從事各種交通標誌器材如道路安全標誌等零售之行業。
從事各種礦石零售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事以石油或天然氣產製石化基本原料及中間產品之行業。其中石油化工原料包括無環烴(如甲烷、乙烷、丙烷、丁烷、正己烷、乙烯、丙烯、正丁烯、丁二烯、異丁烯、乙炔、氟氯碳化物等)、環烴(如苯、甲苯、乙苯、苯乙烯單體、烷苯、異丙苯、環己烷等)、烴衍生物(如氯乙烯單體)、醚及衍生物(如環氧乙烷、氧化丙烯、甲基第三丁基醚等)、醛酮化合物(如甲醛、乙醛、丙酮、丁醛、甲基異丁基酮等)、醇化合物(如甲醇、乙二醇、丙二醇、異丙醇、丙三醇、異戊四醇等)、酚及化合物(如酚、丙二酚等)、合成酸及衍生物(如冰醋酸、醋酸乙烯、對苯二甲酸二甲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馬來酐、己二酸等)、合成胺(如己內醯胺、三聚氰胺、環己胺、己二胺等)及無水氨、炭黑等。有關乙醇之製造,應歸非食用酒精製造業。
由石油副產品如瀝青、石油焦等製造建築防水材料及其他製品,而獨立經營不屬石油煉製之行業以及用煤炭煉製焦炭或壓製煤磚等行業。
油漆、烤漆、噴漆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業務。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建材批發之行業。
從事土、砂、礫、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有關準備作業等之行業。包括陸上採土業、陸上採石業、河川砂礫採取業、濱海及海域砂礫採取業、其他土石採取業。
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之規劃設計及施工、維護業務。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安宏道安有限公司|統編 42562967|有限公司|嘉義市西區|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0 萬元|營運 11 年|負責人:未載|狀態:解散 (110年12月10日 經授中字 第11033768770號)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安宏道安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42562967,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安宏道安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解散 (110年12月10日 經授中字 第11033768770號)」,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安宏道安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11 年。
安宏道安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安宏道安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安宏道安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