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16 年|【分類】在地資深企業|【資本】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根據 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徐子皓」,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從事清潔用、保養用、彩粧用化粧品及香水等批發之行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F101至F121小類及F1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批發之行業。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專營各類家用與工業用洗滌劑、去污用品、洗髮精、沐浴乳、肥皂及辦公環境消毒清潔劑之零售業務。
經營國內外知名彩妝、皮膚保養品、香水、精油及各類美容個人護理用品之專櫃、門市或線上通路零售。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從事F201至F221小類及F299010細類所屬商品以外,其他商品(如收藏性郵票等)零售之行業。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食用菌菇類栽培及其菌種培育之行業。木耳栽培、香菇栽培、草菇栽培、 靈芝栽培、洋菇栽培、金針菇栽培、食用菌菇類菌種培育。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從事以稻、麥、豆、薯等製造麵粉、澱粉、粗粒粉、籤、片及速食穀類製品等之行業。代客處理豆類、咖啡、根類之脫粒或剝皮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從事含酒精性成分0.5%以下之飲料製造之行業,如果汁、蒸餾水、礦泉水、果蔬汁、蔬菜汁、醋飲料、碳酸飲料、麥芽飲料、咖啡飲料、運動飲料、茶類飲料、包裝飲用水、機能性飲料等製造之行業。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經營食品添加物製造之行業。
從事 C101010 至 C199040 細類以外之其他食品製造之行業。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C802010 至C802200 細類以外其他化學製品(如石蠟、蠟燭等)製造之行業。
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究、開發、移轉及諮詢之行業。但從事各生物技術產品之製造,則歸屬各產品之製造業。
從事以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為基礎之研究、試驗、分析及規劃,而不授學位之專門研究發展服務之行業。包括自然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社會及人文科學研究發展服務業及綜合研究發展服務業。但不包括從事生物技術之研發。
從事新淨潔能源﹝包含太陽能、生質與廢棄功能、地熱、海洋能、風力、水力﹞、節約能源、 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或抑制移轉尖峰用電負載之設備、系統及工程之規劃、可性行研究、設計、安裝、施工、維護、檢測、代操作、相關軟硬體構建及其相關技術服務之行業。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簡單來說,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桃園市桃園區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做食品什貨批發業這塊,已經營運 16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20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徐子皓。
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53040776,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0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16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2,000,000 元,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食品什貨批發業、清潔用品批發業、化粧品批發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濟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徐子皓」。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