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運資歷檢視: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至今已營運 13 年。就資本規模而言,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準備和 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談合作或下單嗎?先看看這份採購前檢核清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呂學裕」,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提供商務旅客或觀光客短期住宿、休憩之一般飯店、商務旅館。排除民宿與五星級國際觀光旅館。
⚠️ 採購備忘: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
從事菸酒批發之行業。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從事菸酒零售之行業。但從事雪茄零售業務應歸入F203040(雪茄零售業)細類。
設立固定場所供顧客現場點餐、內用或外帶之各類型中西式餐館、火鍋燒烤店、日本料理及複合式簡餐店。
從事現場調配即飲飲料之行業。包括連鎖手搖茶飲、專業獨立咖啡館、現榨果汁冰品店等高頻率民生消費餐飲。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國內、外投資之引介及諮商、顧問之行業。但證券投資顧問應歸入H304011 證券投資顧問業細類。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市場研究或民意調查之設計、資料蒐集、整理、分析及提供建議等服務之行業。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從事商業買賣居間仲介、特定商品代理媒合、促成商務合約簽署並收取服務佣金之專業商務仲介業別(排除不動產仲介)。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交易對象摘要】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統編 54339459)登記於新北市汐止區,組織型態為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639 萬元。所營事業以一般旅館業為主。目前政府登記狀態:核准設立。本摘要可直接複製用於採購內部簽核參考。
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54339459,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3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13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6,391,800 元,中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0 萬至 1 億元)
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一般旅館業、菸酒批發業、飲料批發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呂學裕」。
簽約合作前請核對該業者是否擁有地方政府核發之「旅館業登記證」與合法專用標章,以保障住宿安全。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絲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