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採購方角度,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已登記營運 8 年,資本規模方面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可作為評估交易對象穩定度的參考起點之一。
以下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整理與「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進行 B2B 採購前建議核對之項目: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于佩彣」,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歇業」,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以製作電影片為目的之事業。
以經營電影片買賣或出租為目的之事業。
以發售門票,映演電影片為主要業務之事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為無線電視電臺、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節目或提供製作電視節目之設備及場地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為無線廣播、電視電臺、有關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或其客戶策劃、製作或託播廣告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公司。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統編 72873448|合夥|新北市三峽區|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4 萬元|營運 8 年|負責人:于佩彣|狀態:歇業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統一編號為 72873448,屬於商業登記單位(組織型態:合夥)。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目前狀態為「歇業」,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至今已營運 8 年。
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4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主要經營項目包含: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電影片製作業、電影片發行業。
布魯奈斯影像工作室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于佩彣」,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