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速了解這家公司的「資歷」嗎?捲毛鬍子工作室已經在市場上耕耘 6 個年頭。至於規模,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採購合規檢核】共 捲毛鬍子工作室 相關項目如下: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浦晨松」,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從事室內裝潢設計、景觀設計等行業。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係指為孕育事業、產品、技術及協助企業轉型、提供企業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訓之事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各種文件、圖表、冊籍、模型、實物之光學及投影影印或曬圖之行業。
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雜誌以外裝訂成本之圖書冊籍之經營之行業。
從事J301010至J399010細類以外之其他出版之行業。
使用機械印版或化學方法所印製而供出售或散佈之文書、圖畫,其刊期為七日以上三月以下之期間,按期發行之行業。
從事有聲圖書出版及錄音服務之行業。但從事光碟片、錄音帶之製造或大量複製之行業,應歸入CC01120(資料儲存媒體製造及複製業)細類;從事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應歸入J604010(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細類。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從事聲音?製及音?發?之?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製服務,亦歸入本?。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經營家庭日常生活必需品、清潔雜貨、塑膠製品及美妝文具之綜合零售業務,多為社區型生活百貨或大型量販通路。
針對大眾消費者提供成衣、鞋類、皮件、雨具、帽類及各類流行服飾配件之實體門市或電商網購零售服務。
經營米糧雜貨、零食飲料、南北貨及各式包裝食品之零售業務,涵蓋實體門市與網路團購通路。
捲毛鬍子工作室(統一編號 81954998)為登記於嘉義縣中埔鄉之獨資,主要經營服飾設計業相關業務,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0 萬元,設立至今已營運 6 年。現任負責人/代表人為 浦晨松。政府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捲毛鬍子工作室統一編號為 81954998,屬於商業登記單位(組織型態:獨資)。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捲毛鬍子工作室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捲毛鬍子工作室至今已營運 6 年。
捲毛鬍子工作室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捲毛鬍子工作室主要經營項目包含:服飾設計業、藝術品諮詢顧問業、景觀、室內設計業。
捲毛鬍子工作室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浦晨松」,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