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速了解這家公司的「資歷」嗎?岬本木商行已經在市場上耕耘 4 個年頭。至於規模,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採購合規檢核】共 岬本木商行 相關項目如下: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徐振洋」,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歇業」,建議採購前再次確認公司∕商業登記狀態是否已變更,避免與非存續中之單位簽約。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清潔洗濯用品製造之行業。牙粉等盥洗用品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專營各類家用與工業用洗滌劑、去污用品、洗髮精、沐浴乳、肥皂及辦公環境消毒清潔劑之零售業務。
F207010 至F207200 細類以外之其他化學製品零售之行業。如非屬建材之玻璃。
經營國內外知名彩妝、皮膚保養品、香水、精油及各類美容個人護理用品之專櫃、門市或線上通路零售。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主要從事稻米、蔬菜、果樹、甘蔗及雜糧等常規農作物之栽培與種植業務。涵蓋產地直銷、契作農業及溫室精緻農業等上下游供應鏈。
從事纖維料、油料、糖料、嗜好料、香料、藥料及工業原料等特用作物栽培之行業。如棕櫚栽培、苧麻栽培、亞麻栽培、大甲藺栽培、芏苡(三角藺)栽培、向日葵栽培、油菜籽栽培、葛鬱金(粉薯)栽培、甜菜栽培、茶葉栽培、菸草栽培、胡椒栽培、花椒栽培、香茅草栽培、芥末籽栽培、杭菊栽培、除蟲菊栽培、枸杞栽培、黃蓍栽培、麥門冬栽培、桑樹栽培、 棉花栽培、瓊麻栽培、黃麻栽培、洋麻(鐘麻)栽培、芝麻栽培、蓖麻籽栽培、樹薯栽培、甜菊栽培、咖啡栽培、可可豆栽培、蛇麻栽培、茴香栽培、仙草栽培、洛神葵栽培、薄荷栽培、魚藤栽培、當歸栽培、山藥栽培、柴胡栽培、牧草栽培、綠肥作物栽培。
從事農作物採收後之清洗、分級、包裝、冷藏及基礎初級加工業務。是連結產地農夫與各大連鎖超市、傳統市場之間不可或缺的物流樞紐。
照相及沖洗底片與相片之行業。包括沖洗店、照相館、結婚攝影、婚紗攝影等。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國內外報章、雜誌剪報業務之行業。
從事電腦排版、印刷排版、照像排版等業務之行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動畫影片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器材、設施、技術及場地以完成電影片之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電影錄音設備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錄音為目的之事業。
提供器材、設施與技術以完成電影片特效製作為目的之事業。
從事服飾設計之行業。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從事提供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憑證簽發、管理及其他相關電子認證服務之行業。
從事各種文件打字、整理、分類業務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岬本木商行(統一編號 88719576)為登記於苗栗縣公館鄉之獨資,主要經營清潔用品製造業相關業務,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 萬元,設立至今已營運 4 年。現任負責人/代表人為 徐振洋。政府登記狀態為「歇業」。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岬本木商行統一編號為 88719576,屬於商業登記單位(組織型態:獨資)。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岬本木商行目前狀態為「歇業」,非屬存續中之登記單位,交易前應特別留意並另行確認最新狀態。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岬本木商行至今已營運 4 年。
岬本木商行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岬本木商行主要經營項目包含:清潔用品製造業、化粧品製造業、清潔用品零售業。
岬本木商行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徐振洋」,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