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31 年|【分類】在地資深企業|【資本】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根據 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賴維秀」,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以紙板、瓦楞紙、浸蠟紙、強力紙等製造密封或通氣之容器或紙袋之行業。
以紙或紙板製造加工紙類之行業。
從事 C601010 至 C601050 細類以外之其他紙及紙製品製造之行業。紙帽之製造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書籍、地圖、樂譜、廣告、文件、表冊等承印之行業,不論被印材為紙質、金屬、塑膠、橡膠、樹脂,或其他材料者均屬之。
從事印刷相關用版製作之行業。如木版、鉛版、石版、銅鋅版、樹脂版、鋁版、銅版、照相版、電鑄版、網版等。
從事印刷品裝訂及加工之行業。
從事以各種材質(如皮革、紡織品、塑膠皮布等)製造行李箱、書包、手提袋及類似品之行業。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投資開發興建一般住宅、社會住宅、工商大樓之出租出售行業。但不包含經營租賃住宅包租業。
投資開發興建工業廠房、倉庫之出租出售等行業。
從事老人住宅、租賃住宅包租業以外之不動產之出租業務。如土地、住宅、廠房、倉庫、辦公大樓、攤位、會議室、錄音室或其他不動產之出租。
須許可業務(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及不動產、貨櫃除外之物品租賃(如機器設備租賃、運動及娛樂用品租賃、服飾出租、盆栽、桌椅、家具、小說、家庭用品、宴會用品、舞蹈用品、腳踏車、機車等);及提供不含牌照之汽車交通運輸工具租賃;自用大客車、自用大貨車之融資性租賃業務。
從事 JZ99020 至 JZ99180 細類外其他個人服務之行業。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
簡單來說,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台中市北屯區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做紙容器製造業這塊,已經營運 31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625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賴維秀。
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89363898,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 1995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31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6,250,000 元,中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至 1,000 萬元)
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紙容器製造業、加工紙製造業、其他紙製品製造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賴維秀」。
金融、保險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特許或許可,建議另行查證。 保全業務通常須取得警察主管機關核發之保全業許可證,建議另行查證。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冠揚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