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32 年|【分類】在地資深企業|【資本】大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上)
根據 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尚未載有登記負責人資料,簽約前建議另行核對代表權文件。
政府登記資料顯示狀態為「破產」,建議採購前另行確認其現況。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發電、輸電、配電機械及電力操縱機械設備等製造修配之行業。但裝置於收音機、電視機或通訊機器中之電子用變壓器等應歸入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細類。
從事利用金屬導體或介質傳遞收發電波信號之機械器材製造之行業。
從事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製造之行業,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等。
依電信法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規定,從事連接第一類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第一類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之行業。
從事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包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電信器材,如無線電發射機、無線電收發信機、無線電收信機、工業、科學、醫療用幅射性電機及其他具有產生無線電輻射能之電機;非屬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應經許可項目之無線電信器材,如廣播、電視頻段接收機、頻率九十千赫以下且電功率一千瓦以下之超音波清洗器材、全球定位系統接收器(GPS)、船舶用航儀設備、漁探器及聲納;及有線電信器材零售之行業。
各種專利權、商標權、著作財產權、營業秘密、電路布局權及其他無形資產等之買賣、鑑價及其授權業務。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從事廣告樣品、廣告傳單、廣告海報分送等業務之行業。
接受電信事業委託授權代售行動電話、呼叫器門號、網際網路撥接帳號等行業。
依廣播電視法及電視增力機、變頻機及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設立辦法之規定,指自空間直接或間接接收電視無線電臺之電視信號,而以有線同軸電纜增力傳輸至接收用戶,以改善電視電臺服務區域內因受地形或建築物影響之收視障礙地區者。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電腦電子軟體之研究開發及周邊設備之經銷批發及進口貿易業務 電腦系統設計銷售企劃及維修承裝業務 電腦資訊系統設備及電子音效系統設備之買賣 代理國內外廠商有關前各項產品之經銷報價及投標業務 為購買前各項設備之客戶辦理操作維修訓練業務(不得以對外招訓方式為之)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
簡單來說,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台北市大同區登記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做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這塊,已經營運 32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19,650 萬元。
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89930041,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股份有限公司」。
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破產」,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於 1994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32 年,屬於本站分類中的「在地資深企業」。
就資本規模而言,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196,500,000 元,大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 億元以上)
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等。
營造相關業務通常須取得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廠商資格,建議另行查證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以上為一般性提醒,非本站對匯豐電訊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持照狀態之認定,實際是否已取得許可仍請以主管機關核發文件為準。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