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4 年|【分類】一般經營期|【資本】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 長鼻藝術有限公司 目前的政府登記資料,建議企業採購人員留意以下幾點: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李祐臣」,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家具、寢具、廚房器具、室內裝設品、手工藝飾品批發之行業。
從事陶瓷玻璃器皿批發之行業。包括玻璃器皿、玻璃餐具、陶瓷器皿、陶瓷餐具等。
從事書籍、文具、樂器、運動用品、玩具、娛樂用品等批發之行業。
販售現代辦公家具、家用床墊寢具、整體廚房系統櫃以及室內裝飾軟裝之零售業別,通常與室內設計工程具備高度合作關係。
涵蓋學生辦公文具、中西樂器、戶外運動育樂器材、幼兒玩具及圖書雜誌之綜合型文教零售門市。
從事各種礦石零售之行業。
從事各種礦石批發之行業。
從事首飾、珠寶及金銀條、幣等貴金屬及珊瑚加工品批發之行業。
經營傳統黃金條塊、K金飾品、純銀首飾、天然鑽石及各類名貴寶石翡翠之買賣與零售租借業務。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從事水泥、鋼筋、磁磚、板材等營建工程用建材之大宗批發供應業務,主要客群為營造廠與裝修業者。
從事提供企業管理、諮詢及有關問題研討之行業。包括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幼教事業管理顧問業、醫院管理顧問、大樓管理顧問業、創業投資事業管理顧問業。但從事短期補習班業務應歸入J201031(短期補習班業)細類。
從事代理藝品之展出買賣諮詢顧問業務。
從事對個人、公司行號或機關團體、提供 I101 至 I105 小類以外之專業性顧問服務以及有關問題研討等行業。
從事採礦工程、礦業安全、工礦衛生、冶金工程等技術事項之規劃、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 、研究、分析、試驗、評價、鑑定、檢驗、計畫管理及其相關技術性服務。其中採礦工程之規劃 、設計、監造(含施工簽證)及計畫管理等歸入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細類。
從事服飾、景觀、室內、花藝設計以外,針對人類價值(方便品味、邏輯及美學)在特別著重結構、功能、價值及經濟性下,將美學及人體工學應用到逐漸大量機器生產之環境裡,而創造出能反映製造者之精巧技術且具視覺吸引力之產品設計之行業。積體電路之設計、專利商標之設計,企業產品形象塑造之設計、顧問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花藝設計、技術顧問之行業。
凡從事I501 至I504 小類以外其他設計之行業。
指就業服務業以外之提供人力支援從事事業機構委託派遣工作之業務。但其他法令另有限制或禁止規定者,從其規定。
從事藝術品展覽企劃、文創園區市集經營、畫廊管理、藝術家經紀推廣及文化創意產業之加值服務。
主辦各類型商業演唱會、音樂祭、舞台劇演出、並包含演藝人員調度、舞台燈光音響硬體工程統籌之行業。
指提供音響燈光硬體設備之展演場所,供從事大眾普遍接受之音樂藝文創作者現場演出音樂為主要營業內容之營利事業。
從事聲音?製及音?發?之?業,如原創有聲母帶(片)之製作、擁有著作權並向批發商、?售商或透過線上平台直接對大眾發?音樂有聲產品;同時從事音樂有聲產品製作及發?或僅從事其中一項活動,以及在?音室或其他地方從事聲音?製服務,亦歸入本?。但從事有聲書出版,應歸入 J305010(有聲出版業)細類。
各種運動活動之表演業務。
凡從事會議及展覽之籌辦、宣傳或管理之行業。
從事商業買賣居間仲介、特定商品代理媒合、促成商務合約簽署並收取服務佣金之專業商務仲介業別(排除不動產仲介)。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簡單來說,長鼻藝術有限公司 是一家在台南市南區登記的有限公司,主要在做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這塊,已經營運 4 年,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40 萬元。目前登記負責人是 李祐臣。
長鼻藝術有限公司的統一編號為 90050037,登記類別為公司登記,組織型態登記為「有限公司」。
長鼻藝術有限公司登記狀態顯示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之登記單位。
長鼻藝術有限公司於 2022 年設立,累計已營運 4 年。
就資本規模而言,長鼻藝術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4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長鼻藝術有限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包括家具、寢具、廚房器具、裝設品批發業、陶瓷玻璃器皿批發業、文教、樂器、育樂用品批發業等。
依政府公開登記資料,長鼻藝術有限公司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李祐臣」。
本頁資料整理自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行政資料開放平臺」及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政府公開資料,並依批次更新頻率同步。若與政府最新公示資料有落差,請以主管機關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