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速了解這家公司的「資歷」嗎?聚廣鑫有限公司已經在市場上耕耘 3 個年頭。至於規模,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採購合規檢核】共 聚廣鑫有限公司 相關項目如下:
採購前建議確認交易對象是否為營業稅籍列管之營業人,並核對發票品名、統編是否與本頁一致。
本頁登記負責人/代表人為「黃廉恩」,簽約前建議核對實際簽署人是否具備代表權(如委託書、公司變更登記表)。
政府登記資料目前顯示狀態為「核准設立」,建議仍於交易前以最新資料再次核對。
以上檢核項目為政府公開登記資料之整理與提醒,不構成信用評等或任何主觀評價。
從事各種清潔洗濯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洗碗精、去污劑、洗衣粉、冷洗精、亮光劑、合成洗滌劑、衣物柔軟精、洗衣皂、皂絲、及牙粉等。
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經營動物用藥品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批發、輸入及輸出業之行業。
專營各類家用與工業用洗滌劑、去污用品、洗髮精、沐浴乳、肥皂及辦公環境消毒清潔劑之零售業務。
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施行細則之規定,經營動物用藥品零售之行業。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經營環境用藥之零售、輸入及輸出業者。但不包括一般環境用藥之零售商。
從事建築物及周圍環境之清潔、打掃等服務之行業。包括地板打臘、代客清掃、大樓清洗、煙灰清潔、清洗水塔、辦公室清潔、電話清潔等服務。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使用環境衛生用藥驅除病媒及殺菌消毒之業者。包括消毒、除蟲、除鼠、白蟻防治等服務。
從事農藥製造之行業。如殺菌劑、殺蟲劑(農業用)、殺鼠劑、除草劑、殺線蟲劑、植物生長調節劑、引誘劑等之製造。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之規定,從事環境用藥之製造、加工、分裝行業。如蚊香、殺蟲劑(環境衛生用)等之製造。
從事化粧品製造之行業。化粧用香料之製造或萃取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各種藥品檢驗分析業務。
此為台灣工商登記之概括性條款。代表本公司除政府法令限制之特定特許行業(如金融、醫療、軍火等)外,皆具備經營一般合法商業貿易行為之權利。
從事含酒精成分不超過0.5%飲料批發之行業。
從事食用油脂、菸酒、飲料、茶以外食品什貨批發之行業。
從事五金批發之行業。非動力農具批發亦歸本細類。包括銲條、廚房刀具、鋁梯、小五金(如螺釘、螺帽、門把手、鎖、鐵釘等)、農業工具、金屬手工具、大五金(如鋼線、鋼纜、鋼圈、銅線等)等。
從事日常用品批發之行業。包括炊具、掃帚、刷子、餐具、器皿、鏡子、家庭及衛生用紙等。
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辦公室用機器批發之行業。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批發之行業。
銷售個人桌上型電腦、商務筆記型電腦、辦公室影印印表機、碎紙機及相關 3C 週邊耗材之零售與基礎維修服務。
從事各種資訊、電腦軟體零售之行業。
經由網路電商平台、社群直播或型錄等無實體門市通路,從事各類商品零售之業務。
各種資訊作業、網路、與應用等軟體系統之規劃、設計開發、研究、分析、建置、組合、測試、維護及資訊系統整合服務等業務,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子計算機及其附屬設備,從事代客處理文字、影像、聲音等之登錄、建檔、掃(讀)入或代客管理操作電子計算機及相關附屬設備等服務之行業,但不透過第一類電信事業之電信機線設備所提供之資訊服務業務。
運用電腦資料庫儲存並供應索引、目錄、及各類文字、影像、聲音等資料之業務。網際網路內容提供者、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亦或應用服務提供者亦歸入本細類。
從事報紙、雜誌或其他媒體廣告之設計、繪製等行業。從事廣告代理之行業亦歸入本類。包括廣播電視以外之廣告代理及其策劃製作;廣告及多媒體幻燈片、相片之企劃設計、製作;各類商品之型錄、海報、報紙廣告、傳單、說明書之設計製作;公車、站牌、車身、車廂、廣告之設計製作;慶典彩牌、霓虹燈、汽球廣告之設計製作;戶外海報、活動看板之設計製作;廣告工程等業務。
聚廣鑫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93759611)為登記於台南市東區之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清潔用品批發業相關業務,實收資本額約新台幣 20 萬元,設立至今已營運 3 年。現任負責人/代表人為 黃廉恩。政府登記狀態為「核准設立」。
根據政府公開登記資料,聚廣鑫有限公司統一編號為 93759611,屬於公司登記單位(組織型態:有限公司)。
根據政府登記資料,聚廣鑫有限公司目前狀態為「核准設立」,屬於存續中的登記單位,實際營運情形仍建議於交易前另行查證。
以政府登記資料計算,聚廣鑫有限公司至今已營運 3 年。
聚廣鑫有限公司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 200,000 元。小型規模(實收資本額 100 萬元以下)
根據政府登記之營業項目,聚廣鑫有限公司主要經營項目包含:清潔用品批發業、動物用藥品批發業、環境用藥批發業。
聚廣鑫有限公司目前登記之代表人為「黃廉恩」,資料來自政府公開登記系統。
本站資料來自政府開放資料平臺定期批次更新,與原始系統之即時登記狀態可能存在時間差,進行採購、簽約等商業決策前,務必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最新公示資料為準。
同行政區、同路段之同業(依政府登記資料比對)